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第三届委员的通知
日期: 2022年11月02日 【文字大小: 【打印】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设立的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简称“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委会”。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委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主要任务是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从事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准化相关工作。
  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委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成立于2012年4月9日,本届标委会为第二届,于2017年2月正式成立。2019年1月30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准化相关工作,原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更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任期已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筹备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标〔2022〕150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的要求,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委会开始筹备换届工作。
为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标准改革创新,进一步增强住房和城乡建设标准化技术管理力度,积极吸收城乡建设行业技术领域人才参与标准化工作,现向行业内研究机构、设计单位、高等院校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征集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准化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条件
  1、在城乡建设专项规划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或技术管理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对应的职务;
  2、热心城乡建设专项规划事业,愿意从事标准化工作,具有5年以上标准化工作经验(编制或组织管理城乡建设专项规划领域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
  3、为中国公民,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
  4、经任职的法人单位推荐,且委员所在单位能够为委员参加活动提供费用和时间上的支持。
  二、征集要求
  1、委员候选人填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委会委员申请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所在单位负责人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委员申请登记表纸质材料寄送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并发送电子版。
秘书处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要求、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委会工作需要以及推荐单位、候选委员的具体情况,经与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委员人选,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委会秘书处联系人:袁闻
  电    话:010-58322235 
  传    真:010-58322068
  电子邮箱:bzwy2012@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5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00044。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专项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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