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召开地方标准化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的通知
日期: 2016年03月10日 【文字大小: 【打印】 【关闭】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强化标准实施监督,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定于2016年3月28日在北京召开地方标准化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3月28日,会期1天。3月27日下午报到。

  二、会议地点
  国谊宾馆迎宾楼(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一号,电话 010-88393017)

  三、会议内容
  (一)总结2015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成果,结合当前形势与任务,研究2016年工作重点。
  (二)地方经验交流
  1.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试点情况
  2.高性能混凝土应用试点工作
  3.推广应用钢筋集中加工配送试点工作
  4.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情况
  5.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法规制度建设工作
  6. 地方标准化助力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工作
  (三)重点工作介绍
  7.推进施工现场标准员岗位设置研究
  8.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要点研究
  9. 工程建设标准实施评估技术导则研究
  10.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及系列标准应用实施指南
  11. 工程建设强制性地方标准清理工作
  (四)座谈讨论
  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等,交流各地年度工作情况,对加快推进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思路和措施提出意见建议。

  四、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员各一名。相关试点省(区、市)可派两名。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员1~2名。

  五、其他事宜
  (一)各地请于2016年3月24日前将年度工作情况材料(2015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成果、经验及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发邮件至bzjdc@mail.cin.gov.cn,我司将汇编印刷作为会议资料。
  (二)参会人员请于2016年3月22日前将参会回执(见附件)发邮件至bzjdc@mail.cin.gov.cn
  (三)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牟京芳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010-58933022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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