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开展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工作的函
建标标函[2015]108号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国家标准<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局部修订的立项报告》(中色标字[2015]第3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组织开展标准局部修订工作。请你们加强组织协调,保证标准编制质量,按时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