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 第2部分:智慧社区评价(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22年11月01日 【文字大小: 【打印】 【关闭】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23号),我部组织中外建设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 第2部分:智慧社区评价(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yuwenlong@icfw.com.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大厦B座12层;邮政编码:10003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

   附件:《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 第2部分:智慧社区评价》(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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